福建/泉州-2025-12-19 00:00:00
关于公开征集(劳务分包、机械租赁、专业分包)合作单位入库的征集公告
为做好专业分包、机械租赁、劳务分包合格分包商的选取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械租赁、劳务分包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入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劳务分包、机械租赁、专业分包)合作单位公开征集入库。
(二)建设规模:依据实际项目情况
(三)招标人: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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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质要求 |
入围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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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劳务 |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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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械租赁 |
执行闽建筑[****]**号文及闽建筑[****]**号文规定,必须为建机一体化企业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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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工程专业分包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不限 |
(一)服务期限:二年
(二)入库范围和数量限制:
入库单位须是注册地在惠安或者在惠安设立分(子)公司的企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入库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申请入库,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库不限数量,符合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入库,入库成功后可参与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的招标项目。
(三)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资质证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入库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资格要求;
(二)信誉要求: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入库需提供的材料
(一)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入库登记表(见附件*);
(二)工商营业执照(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有)、相关专业业绩证明(若有)。
(三)入库承诺书(见附件*)
(四)由法定代表人申报入库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
(五)由授权代理人入库申报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与本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授权人近*个月以上社保记录;
(六)经营、履约情况承诺(提供以下承诺,格式自拟)
*、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被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处于被停标(停接业务)状态;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注:请把上述提供资料扫描成***格式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
五、入库单位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法接受委托,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入库单位自身经营范围与资质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相关程序,可参与我公司相关业务;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地方政策法规以及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三)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
(四)对执业中知悉的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五)遵守我公司的入库管理制度,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举报执业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正当行为;
(六)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告知我公司;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入库单位的管理
入库单位应承诺遵守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公司的管理。
信息库实行退出机制动态管理,入库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退出信息库,一年内不得申请重新进入信息库:
(一)在企业资质、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三)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串通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拒不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差评,或者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图纸施工,造成返工,据不配合工作的。
(五)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六)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合同转包给他人的;
(七)未经业主单位或监管部门同意随意更换主要服务人员的;
(八)对业主提供单据不全,发票不真实,被税务机关处罚的,被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九)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行为的;
(十)其他违反相关监管制度,达到清出库条件的。
(十一)专业分包资质动态核查不满足要求的
(十二)已确定为合作单位的或备选合作单位的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将取消其合作资格。
七、入库单位的企业分类、分级评价和使用管理
(一)招标人将在入库后对入库供应商中标承接相应项目后对该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将结合基本分类评价对入库供应商进行动态评级管理。
(二)招标人有权根据入库供应商的评级级别划分在后续的项目承发包规定各类级别供应商可以承接的项目金额或类型。
(三)招标人将对入库后的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并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处罚条款。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单位需接受采购人供应商库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资质发生变化,服务不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单方取消入库资格。同时接受采购人随时调查,一经发现有违入库标准的情况立即清退出供应商库。
(二)投标单位成功入库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建库公司及相应使用单位将根据每次的需求,采用询比、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选取供应商。此次评审,不作为今后承接项目的依据,入库成员须自行承担因具体项目要求未能承担其中任何一次服务的风险。
(三)日常补充入库申请要求:有意向的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按本次招标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向招标人申请入库。由福建省惠安县市政建筑工程公司审批通过后,于每年度的每季度末对外公布,方可进入招标人供应商合作人名单。
九、报名和申请材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登记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报名入库的单位,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前往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现场报名或盖章后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
(二)报名费***元/家(不分标段),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缴交账户名称: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惠安支行;账号:*********),用途备注:*********+序号
(三)入库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 ** 时 **分(北京时间),申请入库单位按本公告第四条“入库需提供的材料”要求装订,每个包号分别单独包封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注明供应商名称、包号、标段内容等信息,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到招标代理单位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招标人将另行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十、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建筑业大厦*幢***室
邮 编:******
项目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
公告附件:
- 报名登记表.*** (***:********************************)
- 申请入库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