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864阜矿煤层气公司约1吨废铝转让(第二批)
2025-12-19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2864阜矿煤层气公司约1吨废铝转让(第二批)
辽宁/沈阳-2025-12-19 00:00:00
辽宁/沈阳-2025-12-19 00:00:00
(****)****阜矿煤层气公司约*吨废铝转让(第二批)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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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阜矿煤层气公司约*吨废铝转让(第二批)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阜新矿业集团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价格为增值税含税价(税率**%),设备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仅供参考。在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转让标的实物数量、质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由意向受让方自验并承担责任;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同时向转让方支付*.*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装车并在转让方指定地点对资产进行称重,双方签订称重交接单,沈交所按照称重后的成交价款进行结算。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价款,受让方须在称重现场向沈交所补足价款后方可驶离出称重现场,否则受让方已交款不予退还,同时依法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交易双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在 * 日内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厂区,经双方确认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转让方,则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受让方追索。 *、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