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2025-12-08
北京 质疑投诉
关于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北京-2025-12-08 00:00:00
关于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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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部对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西安归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医院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所投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实质项★*要求,涉嫌虚假应标;②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所投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第**条要求,涉嫌虚假应标;③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所投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第**条要求,涉嫌虚假应标;④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所投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涉嫌虚假应标;⑤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所投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第**条要求,涉嫌虚假应标;⑥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委托方履约能力不足,委托生产管理缺陷及不良信用记录构成履约风险;⑦投诉人反映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属于法定禁止投标情形,涉嫌违法投标。

经调查,我部认为:第***项投诉事项不成立,第*项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级相关采购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部采购管理部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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