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2-19 00:00:00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关于公开遴选****—****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承办单位的公告
按照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筹备工作安排,现公开遴选****—****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承办合作项目
二、遴选数量
遴选*家承办单位(接受联合体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应选单位最多不超过*家)
三、项目概况及目标
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旅博会”)前身为“广东国际旅游展览会”,是原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的配套活动项目之一,自****年创办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届。自****年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原广东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成为旅博会的主办单位,统筹推进旅博会的筹办工作。
(一)举办时间及地点
时间:原则上,在每年*月份第二周期间举办,为期三天,具体举办时间以主办单位实际安排为准。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交会展馆)。
备注: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上述时间与地点不利于展会举办的因素,将对旅博会举办时间、地点等做相应变动。
(二)项目组织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星海演艺集团)
承办单位:待公开遴选确定
(三)项目总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部署及全国旅游发展大会“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核心要求,紧扣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定位,落实省委“****”具体部署,深入贯彻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在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的突出优势及人文湾区、休闲湾区建设契机,借力广东作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重要旅游客源地、目的地、集散地的核心地位,推动“文旅+”产业创新跨界融合,助力文旅消费提质升级,加强广东文旅品牌宣传推广,深化广东与国内外文旅交流合作,将旅博会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辐射全球的“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知名文旅展会,促进文旅领域政产学研用深度交流、协同创新发展的助推器,为建设旅游强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提供有力支撑。
四、项目内容
主办单位授权承办单位使用广东旅博会品牌,并授予承办单位旅博会的运营权。在主办单位的指导及支持下,承办单位市场化独立办展,全面负责广东旅博会的承办执行工作。承办期限为****—****年(三年)。具体承办内容如下:
(一)制定三年承办计划、每届展会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组委会方案;
(二)做好旅博会的招展招商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和主题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做好各展区的招展工作,跟进落实参展单位展商服务工作;组织与各展区参展类别相匹配的线上线下采购商参会;结合各参展单位需求,策划实施商贸洽谈、场景体验等配套活动。
(三)搭建旅博会专业活动平台。负责“广东文旅产业派”等各项专业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专业会议活动的策划实施及人员组织、会务统筹、媒体传播等相关工作。
(四)做好旅博会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展会品牌宣传,运营广东旅博会微信公众号;根据旅博会的品牌策略和工作安排,制定整体品牌传播、运营计划及整体宣传推广工作方案,搭建宣传渠道,策划宣传内容,组织宣传工作。
(五)做好旅博会的主场服务及其他服务。主要包括场馆租赁、主场服务、门禁服务、安全保障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六)市场化运营,自负盈亏,承担因自身违约或工作失误导致的展会损失及第三方索赔责任。
(七)做好展会意识形态、现场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因自身管理失误导致的安全责任。
(八)做好展会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及外部合作单位的统筹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及风险。
五、主办单位支持事项
(一)指导、支持承办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向承办单位提供旅博会相关资质文件及授权证明。
(二)负责旅博会总体统筹和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争取必要的行政支持。
(三)培育“广东文旅产业派”专业活动平台和指导“文旅新质生产力”等重点展区打造。
(四)为承办单位招展招商、宣传推广等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五)指导承办单位开展展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安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等工作。
六、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旅博会正常举办情况下,承办单位应每年向主办单位无偿提供不少于***个展位(规格为:*㎡/个的展览场地面积,不含特装搭建),具体展位数量和位置由双方协商,主办单位拥有完全支配权。
(二)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旅博会组委会,并下设“组委会办公室”,承办单位须派员进驻开展旅博会协调及行政等常态运营工作。
(三)因展会发展需要引入其他招展单位、配套活动主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等外部合作单位的,应当取得主办单位的书面同意,同时承办单位应统筹纳入管理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与风险。
(四)在不违反主办单位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承办单位可自主制定具体运营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向主办单位报备,在承办期限内承办单位可使用旅博会品牌并进行市场化的商业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不定期举办旅博会的业界交流活动、旅博会文创商品开发销售等,并以组委会名义主办展会运营相关活动(如买卖家配对会、招商路演等活动)。
(五)承办单位应听取并配合主办单位对展馆展区设置、活动组织、宣传推广、医疗卫生等工作所提出的指导意见,并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安排。
(六)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对旅博会举办造成影响,由双方协商本项目履行情况。
(七)承办单位应维护旅博会品牌的权威性、美誉度,妥善保管旅博会展商及买家信息、活动方案、各组重要文档、视频图片等相关数据及资料并向主办单位归档报备。
(八)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文旅主管部门交办的与展会有关的工作任务,以及主办单位为实现旅博会社会效益和平台价值而策划实施的相关工作安排。
七、项目验收
主办单位对承办服务项目的质量进行年度验收。承办单位应在每年度展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书面总结报告,验收在每年度展期结束后*个月内完成。
八、应选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应选人资格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本遴选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应选人资格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遴选小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如应选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与其他应选人存在上述情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如应选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提供《应选人资格声明函》)
*.认可并接受旅博会办展模式及承办单位责任。(提供《承诺函》)
*.应选人应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并具有组织举办大型文商旅展会的资质和经验,协作及团队服务意识强。(提供应选人公司简介和营业执照,如应选人为联合体需至少一方的经营范围包含会议及展览服务)
*.应选人须组建工作组,涵盖创意、设计、文案、媒介、服务、外语服务等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组人员的相对稳定,有专门工作人员进驻主办单位推进筹办工作。(提供《应选人资格声明函》)
(三)联合体参选的资质说明:
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参选。以联合体形式参选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应选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的之外,联合体各方须满足第八条(一)一般资格要求和(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应选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明确牵头方并以牵头方名义进行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应选单位最多不超过*家(含牵头方)。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主办单位签订承办合作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主办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九、需提交材料
应选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应选人资格声明函(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按第八条第(一)点“一般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选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承诺函(见附件);
(五)应选人公司简介;
(六)联合体共同应选协议书(联合体参选须提交,见附件);
(七)按照《遴选****—****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承办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相关要求提供本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八)应选人自述报告;
(九)****—****年旅博会承办计划(含总体规划、品牌运营、招展招商及专业活动平台打造等四项内容);
(十)****年旅博会承办方案(含策划、招展招商、宣传推广、买家组织、专业活动、安全保障及意识形态等承办工作内容)。
十、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按要求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份,纸质版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扫描版*盘*份,需密封送达,评选之前不得拆阅。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在正式评审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应选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遴选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二)报送方式。应选人可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号***室,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星海演艺集团)]
(三)报送时限。****年**月**日**:**前送达,邮寄报送以寄出材料日期为准。联系人:缪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遴选规则
(一)遴选方式:由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广东星海演艺集团)组织牵头成立遴选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
(二)遴选程序
*.资格审查。按照本公告第八条“应选人资格要求”及第九条“需提交材料”(一)至(六)项的材料,对各应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综合评选。遴选小组按照《遴选****—****年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承办单位评分标准》,对符合初审条件的应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终得分数从高到低确定。
十二、结果公示
将遴选出的旅博会承办单位(****—****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对象为最终确定对象。
应选人对本项目遴选事项如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遴选单位书面提出询问。遴选单位将在*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附件:*.遴选评分标准.***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与保障中心
(广东星海演艺集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