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12-19 00:00:00
****年度蚌埠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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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蚌埠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文物总店(安徽省文化艺术品交流中心)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号安徽省美术馆艺术****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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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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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年度蚌埠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项目 采购需求:****年度蚌埠市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要求签订合同后于**日历天内供货完毕,所供货物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送达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邦发(组长)、周东林、胡小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磋商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蚌埠市博物馆(蚌埠市美术馆)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市民广场
联系人:唐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如有):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涂山东路****号金融中心大厦*座*层
联系人:封仁滢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