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31号)
2025-12-19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31号)
河北/石家庄-2025-12-19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师范大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号财富大厦*座****室
被投诉人: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鑫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礼让街**号华域城*号   商务楼*层***   ?
四、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鑫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月**日河北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师范大学提出质疑。*月**日河北师范大学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河北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未为聘用的退役军人缴纳社保,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报价不合理,为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认定我公司“报价中**万企业补贴,没有政策依据”,为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填报错误,《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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