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2025-12-19 00:00:00
清河县机关办公楼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清河县机关办公楼租赁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清河县机关办公楼租赁,最高限价***万元/年,计划租赁*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租赁*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是否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进行了论证。具体论证如下: 标的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本次租赁的办公楼位于珠江街北侧,岷山路东侧 。该地理位置能满足: · 业务集中办公的要求 · 公共服务便利性: 该位置便于群众和企业前来办理业务,能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服务职能。 · 安全环境要求:该位置相对独立、易于管控的特定环境,而该楼宇全面配置智能识别系统。 · 配套设施唯一性: 该大厦拥有 (专用的停车场、会议室、食堂、水电暖、消防等) 配套设施,完善这些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与合议,一致认为: 清河县机关办公楼租赁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供应商(清河县扬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清河县扬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清河县泰山中路*号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进入“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自行下载。 *.获取方式: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 *.采购文件售价:*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开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 ** 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未办理**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河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清河县 联系方式:王晓清************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联系方式: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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