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19
山东/济南 中标结果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济南-2025-12-19 00:00:00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文章来源:山东中烟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标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名:鑫宏达电力集团(青岛)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元,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实施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实施时间”的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名:山东鲁昂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含税):******.**元,投标总报价(不含税):******.**元,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实施时间:招标人提前安排试验周期,我单位在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鑫宏达电力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鲁昂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鑫宏达电力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鲁昂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鑫宏达电力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鲁昂电气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规范办。

五、联系方式

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青霞路*号

人:陈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号*号楼

人:张先生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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