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更正公告
2025-12-19
河北/廊坊 变更澄清
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更正公告
河北/廊坊-2025-12-19 00:00:00

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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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再生水利用及江水直供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征迁设计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公告日期:**********
*、原公告内容: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条是否允许分包,为“不允许”分包
更正为:投标人须知*.**.*条是否允许分包,为“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分包比例不低于**%,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分包比例不低于**%。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的,给小微企业预留分包比例不低于**%。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的内容: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应具备与分包内容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在人力、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项目的能力。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更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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