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12-19 00:00:00
湘******霸道******越野车转让(郴公产告字〔****〕第***号)
车辆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湘******霸道******越野车转让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 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标的基本情况 | 挂牌价 | *****.** 元 | 交易 保证金 | *****.**元 | |||
车辆基本情况 | 登记日期 | **** 年 ** 月 ** 日 | 品牌 型号 | 霸道 ****** 越野车******* | |||
车架号 | ***************** | 发动 机号 | ********** | ||||
表显公里数 (万公里) | **.** | 座位/排量/整备质量 | * 人/******/****** | ||||
保险到期时间 | 已到期 | 年检到期时间 | **** 年 ** 月 ** 日 |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燃料 种类 | 汽油 | ||||
车身颜色 | 绿色 | 评估价 | *****.** 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郴州市车视界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其他情况详见《车辆评估明细表》及郴车评报[****]第***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 | ||||||
委托方基本情况 | 名称: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特别 告知 | *、本次车辆转让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产权交易所)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在*交易网站(***.******.***)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标的车辆以实物现状转让,以委托方提供的档案为准,以展示时的品质现状、权利属性以及权益状况进行公开竞价。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在车辆展示期间现场查看车况,自行了解车辆性能、质量、权属和欠费等信息。郴州产权交易所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如有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形均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意向受让方必须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本次车辆转让前的违章(如有)由受让方处理。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经报名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车辆状况、环保标准、行驶里程、修理记录、事故及瑕疵及材料等),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愿意承担车辆因达不到国家有关要求而无法过户的风险。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温馨提示: ①请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网站(***.******.***)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支付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委托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 ||||||
与交易相关 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至郴州产权交易所网站(***.*****.**)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原则上应该一致。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车辆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各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郴州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车辆交易合同》。 *、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车辆交易合同》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获取)。 *、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买人承担。 *、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给郴州产权交易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价款、过户保证金及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委托方在*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及随车材料移交给受让方。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办理退车)。 *、本次车辆转让,受让方负责车辆过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交易双方全部税费。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含补办材料)、车辆喷漆、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承诺在提取车辆及材料后**天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 *、受让方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凭车辆过户后材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到郴州产权交易所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过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过户证明的,郴州产权交易所有权扣留该过户保证金,直至受让方提供过户证明后,郴州产权交易所方能办理过户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竞价 报名 | 报名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止。 | |||
报名手续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处置方式: *、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其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竞买人应交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由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 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元及其 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 延时竞价 周期 | **秒 | ||
交易服务费 | *、郴州产权交易所按下述标准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元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元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的,按标的成交价的*.*%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收取。 *、代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规〔****〕***号、郴发改价发〔****〕***号文件执行,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郴州市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 |
踏勘时间 | 工作日:上午*:**—**:**,下午*:**—*:**。 | |
踏勘联系人 | 车辆停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温德姆至尊豪庭汽车生活馆 联系方式:何女士 *********** | |
技术支持 | ************、********** | |
发布媒体 | 郴州产权交易所网站***.*****.**;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微信公众号: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郴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本次转让车辆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郴州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车辆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 保证金管理咨询电话:财务科************ 负责提供保证金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车辆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车辆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郴州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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