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12-19 00:00:00
医院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复核需求公示(第四次)(***************(*)(*)(*))(第*包)
我部采取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医院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四次)(包*)、(包*)、(包*)进行是否符合采购政策、竞争性、非歧视性、风险防控措施需求复核,广大供应商可以对相关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
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院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四次)(包*)、(包*)、(包*)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包*预算:***万元;(预算金额为*年)
包*预算:***万元;(预算金额为*年)
包*预算:***万元(预算金额为*年)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采购包*:
(*)一、提供食品安全保险承诺函,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后,提供覆盖服务有效期的食品安全保险;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齐齐哈尔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同时需具备冷藏库。自有的需提供场所和冷藏库房屋所有权相关资料,租赁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房屋实拍照片;*、提供库房租赁承诺函,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后,提供覆盖服务有效期的库房租赁合同(已提供的库房租赁合同期限覆盖提供服务有效期,可以不提供库房租赁承诺函);如果供应商投标前在齐齐哈尔市不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及冷藏库,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天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同时需具备冷藏库。
采购包*:
(*)提供食品安全保险承诺函,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后,提供覆盖服务有效期的食品安全保险;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齐齐哈尔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同时需具备冷库(冷藏和冷冻库)。自有的需提供场所和冷库(冷藏和冷冻库)房屋所有权相关资料,租赁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房屋实拍照片;*、提供库房租赁承诺函,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后,提供覆盖服务有效期的库房租赁合同(已提供的库房租赁合同期限覆盖提供服务有效期,可以不提供库房租赁承诺函);如果供应商投标前在齐齐哈尔市不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及冷库(冷藏和冷冻库),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天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同时需具备冷库(冷藏和冷冻库)。
采购包*:
(*)提供食品安全保险承诺函,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后,提供覆盖服务有效期的食品安全保险;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齐齐哈尔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同时需具备冷藏库。自有的需提供场所和冷藏库房屋所有权相关资料,租赁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转账凭证;*、房屋实拍照片;*、提供库房租赁承诺函,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后,提供覆盖服务有效期的库房租赁合同(已提供的库房租赁合同期限覆盖提供服务有效期,可以不提供库房租赁承诺函);如果供应商投标前在齐齐哈尔市不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及冷藏库,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天内,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同时需具备冷藏库。
二、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采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相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及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采取书面并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同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递交成功。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方式。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建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联系方式:张助理 ************
备注说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
****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