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用设备(器械)报废品竞价更正公告
2025-12-19
四川/内江 变更澄清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用设备(器械)报废品竞价更正公告
四川/内江-2025-12-19 00:00:00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用设备(器械)报废品竞价更正公告

来源: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日期:********** **:**:**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用设备(器械)报废品竞价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设备(器械)报废品竞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资质要求

更正内容:原公告文件中:二、资质要求(盖鲜章):*.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回收资质。

更正为:二、资质要求(盖鲜章):

*.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受让方如需进行本项目标的中被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即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报名时须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被列入“名录(含临时名录)”的官网公告截图或文件通知,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将其交由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处理;(*)受让方进行本项目标的中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即具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报名时须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被列入“名录(含临时名录)”的官网公告截图或文件通知,未被列入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应将其交由被列入名录或临时名录的单位处理。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承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受让标的进行规范处理,若未按要求规范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回收资质。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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