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2-19 00:00:00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号虹桥写字楼二楼
当事人*:佰润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
当事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当事人*: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楼
当事人*:湖北友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数码城*座**楼****
当事人*: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三峡云计算*栋****室
当事人*: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号金江银座****
当事人*:湖北东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
当事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号三峡晚报**创意园*栋三楼
当事人**: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号楼***室
当事人**:湖北环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号楼*单元*楼
三、基本情况
依据《财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号,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个别代理机构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等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各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