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依财采投处〔2025〕23号
2025-12-19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依财采投处〔2025〕23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12-19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依财采投处〔****〕**号
作者:依安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依财采投处〔******

投诉人黑龙江省浩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东路*号龙运物流园区*街区*副***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新城路*号

被投诉人*:依安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依安县北新路***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依安县环卫车辆更新项目(项目编号:[******]*****[**]********)包*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投诉事项原文引用如下:

(一)依安县环卫车辆更新项目包号(第*包)所购第*项产品为“吸污车”,而经工信部汽车公告网查询,中标方“大连中海汇鑫实业有限公司”所投汉成牌**************产品名称为“清洗吸污车”,这是两款完全不同的产品,(吸污车只有一个污水罐体,而清洗吸污车由一个清水罐和一个污水罐组成,且两者不可同时使用),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招标文件中“吸污车”技术参数第*条要求:“★ 罐体有效容积(*³)≥**,且★号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经查询工信部汽车公告网,大连中海汇鑫实业有限公司所投的汉成牌**************型清洗吸污车,公告容积参数为*.**³,不满足招标文件*条★罐体有效容积(*³)≥**的要求,属于无效投标。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投诉事项(一)。根据招标文件对吸污车”技术参数,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向深圳东风(十堰)汽车有限公司函询,复函证实其制造的汉成牌**************“清洗吸污车”与招标文件中的“吸污车”属于同一类车型产品,招标文件“吸污车”技术参数第**条要求:清洗流量(*/***)≥***、第**条技术参数要求:清洗压力(***)≥**,由此技术参数要求可见招标文件中的吸污车需具备清洗和吸污两项功能。投标车型同时满足清洗和吸污两项功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招标文件中未涉及水罐需要同时使用的要求。据此,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二)。根据招标文件对吸污车”技术参数“罐体有效容积(*³)≥**”的要求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向深圳东风(十堰)汽车有限公司函询,复函证实其制造的汉成牌**************“清洗吸污车”清水罐容积为*.**³、污水罐容积为**³,有效容积为**.**³。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据此,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依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齐齐哈尔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安县财政局

****年**月**日

抄送:大连中海汇鑫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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