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青莛商贸、采购中心、广城职、东微公司)
2025-12-17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青莛商贸、采购中心、广城职、东微公司)
广东/广州-2025-12-17 00:00:00
广东/广州-2025-12-1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青莛商贸、采购中心、广城职、东微公司)
发布机构:广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职院科教城校区学术报告厅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潍坊奎文区青莛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东风东街***号阳光外滩小区*号楼**号
法定代表人:费志勇
被投诉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被投诉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园中路***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东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微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兴科一街万科云城一期七栋*座****研发用房(国际创新谷*栋*座**层)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成交产品中制造商不符合消毒柜生产要求,中标单位属于无效投标”等问题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能成立。
(二)关于投诉请求:关于投诉人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