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0-28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关于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安徽/合肥-2025-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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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2025-10-28 00:00:00
关于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
报来《关于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及项目建议书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运动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丰县水湖镇中心学校校园内部,校园东邻原****,南邻水湖镇南一环。。
三、项目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建设施 将新建运动场地,包括田径场和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地、射箭场地、乒乓球场地、厕所等内容。 *、电气设施 校园运动场的电气化需以安全、智能、节能、教学适配为核心原则,针对不同功能区域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给排水设施 新建运动场地内排水设施。
五、请你单位接批复后抓紧到涉及相关单位完善规划选址及土地预审、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或水资源论证等相关手续,并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六、项目批复有效期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向长丰县发改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长丰县发改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主题词: 基建 项目 建议书 批复
抄送: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应急、统计局、水务局。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