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单一来源公示
2025-12-19
贵州/贵阳 招标采购
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贵阳-2025-12-19 00:00:00
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贵州欣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每年采购预算¥******.**元;三年总采购预算¥******.**元。采购预算包含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业服务费。本项目为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拟租赁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办公区*座(即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区**栋),作为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拟租赁使用面积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房梳理,暂无合适房源调剂,建议: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编制情况,本着集约原则,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精神相关要求,在满足基本办公需求的基础上,拟租赁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办公区*座(即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区**栋),作为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使用面积为***㎡。
因该租赁位置房屋产权所有者为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从而只能从该处采购。该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进行服务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西侧腾祥·迈德国际**栋*单元*层*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戴阳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都司高架桥路**号房地产大厦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贵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金阳行政中心二期*区***室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黄顺元、艾雪、伍元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城中心**地块*号楼贵阳矿能*楼***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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