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19
河北/邢台 中标结果
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北/邢台-2025-12-19 00:00:00

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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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公示名称: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编号:***********************

公示内容:


标段: 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
所属专业: 其他 所属地区: 邢台市邢台市*威县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 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




*.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价格 评标价格 质量标准 工期(交货期)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合格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充电场站正常运营,运营期三年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合格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充电站正常运营,运营期限三年。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 * 合格 合同签订后在**日历天内充电场站正常运营,运营期三年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称 相关证书名称 相关证书编号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松泰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吴皓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刘新朋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响应情况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巡游出租汽车智能项目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元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滦州项目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年**月**日 *,***,***.**元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木斯城市停车项目 北京天迅波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元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 / / /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序号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中标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金额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吴松泰 / / / /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吴皓 / / / /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刘新朋 / / / /


*.(*)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 北京车易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河北鑫东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河北力科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北京新兴联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暗标编制要求,首行未缩进。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县洺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威县中华大街 *** 号 *** 室 地址:邢台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人:徐广瑞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其他公示内容:预计项目**个充换电站及现有充电设备的充电平台运营,平台满足国家充换电设施平台数据接入需求,项目运营期三年,项目运营第一年功率利用率达到*.*%以上,第二年运营功率利用率达到*%以上,第三年功率利用率达到*%以上。该项目采取“微利运营”原则设施,原则上服务费标准不超过*.*元/度电,项目运营过程中甲方按绩效考核结果和标准向乙方支付项目利润,乙方拟分成比例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具体以绩效考核结果为准,乙方分成包含人工、日常维护等完成本项目所含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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