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防邪社工服务意向公开
2025-12-19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防邪社工服务意向公开
广东/深圳-2025-12-19 00:00:00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广东/深圳-2025-12-19 00:00:00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防邪社工服务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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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购买防邪社工服务意向公开
| 采购单位: |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购买防邪社工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 |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需求概况: | ①执行落实区委政法委的工作安排,传达政策精神,统一工作认识。 ②配合街道做好年度反邪教工作,促进反邪教工作有序开展。 ③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从涉邪对象需求出发,挖掘涉邪对象潜能,协助其解决问题和需求,增强其社会支持网络,恢复其社会功能。 *)以教转、巩固、帮扶为工作核心,每年走访不少于****人次,按实际需求提供个案辅导,协助涉邪对象摆脱邪教思想束缚,正向科学地看待生活。 *)为涉邪对象提供心理支持服务,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协助缓和家庭关系,获得更多情感支持。 *)鼓励涉邪对象积极参与社区事务,重塑个人、社会价值,重拾生活信心,促进再社会化。 ④创新宣传手法与形式,深入开展反邪教宣传等普法服务。 *)常态化开展反邪教宣传“七进”活动,每年开展不少于**场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活动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计划、签到表、满意度问卷、成效总结报告、信息稿等; *)搭建反邪教工作宣传举证,每年撰写不少于**篇宣传稿件,投稿至中国反邪教网、广东省反邪教网及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知晓度。 ⑤总结服务成效,强化实务研究,协助采购人在省级及以上反邪教专门平台上发布相关案例或理论文章。 ⑥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服务指引,推动反邪教工作长效开展。 (*)工作时间 ①中标人派驻社工工作时间,按照用人单位工作岗位要求进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内不视为加班。 ★②中标人派驻社工请假安排,原则上遵照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安排,社工请休假须经用人单位批准方可请假,应同时告知中标人,并按照用人单位和中标人请假流程落实请假手续。 (*)服务地点:福田区。 (*)服务方式:中标人根据福田区委政法委要求提供社工服务。 (*)其他要求 ①中标人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采购人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协议要求的社工,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社工为釆购人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 ②中标人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派驻社工在提供服务时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侵害的,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方,其他方应予以配合;如不能清楚划分责任产生争议时,可申请法院诉讼。中标人派驻的社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经济纠纷时,与釆购人无关。 ③中标人应建立确保供应商及岗位良好运作的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行为守则、人员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 ④中标人应建立年度财务使用计划,并有工作中各项可能支出的预算清单。 ⑤严格供应商内部岗位素质管理。中标人要致力于把供应商打造成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依法健康运作的社会公益服务平台;承诺并落实严格制定本供应商社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防止、制止、避免发生供应商、社工个人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种工具手段散布不实言论,恶意中伤、造谣诽谤国家机关或他人的不良不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强化行业自律。 ⑥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釆购单位将相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⑦中标人对派驻社工定期进行业务管理、继续教育、专业培训,配合采购人对派驻社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促进派驻社工能力不断提升,并保证每名社工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个学时。 |
| 联系人: | 郭奕文 |
| 联系电话: | *********** |
| 预计采购时间: | ******* |
| 备注: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