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次性使用空气过滤器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N2025-36-9540)—澄清材料2
2025-12-19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次性使用空气过滤器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N2025-36-9540)—澄清材料2
安徽/合肥-2025-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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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次性使用空气过滤器
同类项目:***;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材料*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次性使用空气过滤器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二、澄清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产品业绩 |
*分 |
每提供*家****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规格不限,至少包含:每个标包中预算总金额占比最高的投标产品;如包*须包含:眼科专用手术薄膜、包*须包含:一次性使用医用无菌敷贴;包*须包含:透明敷料;包*须包含: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型),包*须包含: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包*须包含:一次性使用换药盒)在三级甲等医院的配送业绩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能体现医院等级的院方证明或医院官网截图或卫健委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可能导致不被认可。 注: (*)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同一医院的配送业绩只计分一次; (*)提供的合同,至少能反映买卖双方业绩单位、最终用户、产品名称、价格、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供货明细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得分。 (*)须同时提供医院等级的院方证明或医院官网截图或卫健委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可能导致不被认可。 |
(二)其他条款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