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19 00:00:00
浙江浙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专项检测监测项目生产协作公开选择项目公告
公开选择公告
根据我单位生产项目劳务协作计划安排,拟采用公开选择方式对浙江浙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南环快速路北向延伸段(东河路快速化改造一期工程)专项检测监测项目生产协作进行供应商选择,需求人为浙江浙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选择条件(项目编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协作项目概况及范围内容
*、协作概况
本项目位于舟山定海区白泉镇,起点位于现状方岭隧道南侧出洞口,起点桩号***+***,路线总体为由北向南走向,出方岭隧道后分为主、辅路系统,主路采用左、右分幅的下穿隧道依次下穿规划白泉大道、在建甬舟铁路及现状***国道地面辅路后爬升至地面,终点与在建的南环快速路白泉至三官堂段顺接,路线全长约*.**公里;辅路出方岭隧道洞口后采用地面道路与规划白泉大道、***国道地面道路平交,终点与南环快速路白泉至三官堂段起点相接,路线全长约*.**公里。
本次协作选择内容:桩基检测、软基监测、基坑监测等检测过程中不直接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的辅助性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公路工程*甲级)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涵盖检测参数要求)。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提供相关合同以及以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公路桥梁检测项目。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持交通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桥梁专业),且自****年*月*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公路桥梁检测项目。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持有(桥梁隧道或桥梁)专业试验检测师证书*名。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年*月*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信息以开标现场核查为准)。
*、与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个标段(包件)。
三、选择文件的获取
*.选择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写明**办理要求)。本项目选择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潜在供应商对选择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 **:**(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需求人将于********** **:**(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需求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启)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开选择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需求人名称:浙江浙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章)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龙潭路*号矩华科技产业园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系统维护联系电话:(****)********
需求人:浙江浙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