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解放西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2025-12-19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解放西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12-19 00:00:00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芙蓉区解放西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芙蓉区解放西路两厢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解放西路与黄兴中路交汇处东南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底层商铺门窗整治、广告店名招牌整治、外立面风貌提质等(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二、相关标准

建设部〔****〕年**号令、《长沙建设造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技术规格

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报价要求:

*)编制依据: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单位颁发的最新的规定、文件及通知。

*)材料价格根据最新的《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询价计算。

*)其他政策性文件。

*)具体要求:

*)供应商自主报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行的相关计价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最终工程造价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单价和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要求:**日历天。

实施地点: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解放西路与黄兴中路交汇处东南角



五、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工期、质量要求及保修要求: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年**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整体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单项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施工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成交供应商做好职工的入场教育培训,搞好全员的各项交底工作,须加强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并落实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成交供应商须建立确保计划工期的保证措施。

*.*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工期网络计划,科学地安排施工进度,实现质量、效益、工期、安全各项工作指标。细化施工方案合理地投入劳力、材料和机具设备提高工效。引入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把总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之内。

*.*组织措施: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实施、监督的职能,选择各专业施工队伍进场,根据各工序的紧前紧后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六、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的规定,本项目进行履约验收。项目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在验收过程中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争议提出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后由长沙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付款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项目正式进场开工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暂列金额除外)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工程款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暂列金额除外)的**%,剩余工程款待办理完成结算手续并扣除质量保证金后付清。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质保期满后**天内在双方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去掉因施工单位未及时返修造成采购人自行返修产生的费用后,按相应金额无息支付。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其他支付说明:①施工水电费、场内搬运、转运、垃圾清理、外运等为保障工程正常进行的各类其他费用,结算时不作为变更项目,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结合清单与现场实际综合考虑后计入投标报价。②所有工程付款不计延期支付利息。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项目相关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工程变更:

原则上工程不允许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结算:

*)成交供应商承接的所有工程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日内将项目竣工资料和项目竣工结算书交采购人,由采购人报送长沙市芙蓉区财政评审中心审计,甲方按该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支付剩余金额。如没按时报送导致工程款支付延迟等情况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计价文件编制工程结算书,所报工程结算核减额度超过**%的(特许经营项目除外),项目结算审计中介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项目人员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施工员*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人、质量员*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做出书面承诺,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自行组织踏勘,采购人不进行统一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其他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包含总报价表及分项清单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第二轮(最终)报价,需在评审小组发起报价后的**分钟内(具体时间以评审小组设置为准)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第二轮(最终)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准备。附件需将报价总表及对应的清单报价表提前准备好,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投标资料核实: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原件,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与损失,相关情况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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