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2025-12-19 00:00:00
【交易公告】**********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年废旧物资(第三批庆兴)转让交易公告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年废旧物资(第三批庆兴)废旧资产转让公告
(*************)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
标的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底价(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备注(核载人数、注册日期等、车牌号等) |
|
* |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年废旧物资 (第三批庆兴)转让 |
见附表(*) |
见附表(*) |
见附表(*) |
**.** |
* |
**.** |
*.* |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标的转让方: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实物转让经《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届**次》《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 第*次》会议决策,已经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备案。
*.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正大阳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正大阳光评报字【****】第***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万元。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年** 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并进行报名,权益方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年**月 **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年**月**日* 时**分
五、报价规则
*.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年*月*日**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权益方指定邮箱后,由权益方指定地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项目成交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充分知悉挂牌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应实地查验标的物并出具现场踏勘证明(详见附表*)。在完全确认标的物真实状况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须将现场踏勘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申请经受理确认后,申请人即视为竞买人,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因未核实标的物现状(含瑕疵)导致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得人须于签订合同前再次赴现场核验标的物,确认无误后签署《现场标的废旧物资确认书》(详见附表*),并委派人员协同权益方监管标的物直至完成清运。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三)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于权益方指定地点签署确认《成交结果确认书》。若竞得人未在前述规定时间内签署,则视为其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无需竞得人另行出具任何证明文件,直接划转给权益方。
(四)竞得人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向权益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指定账户的转让款。之后,权益方方可启动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运离。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权益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方需向竞得人,按挂牌公告转让标物资明细表中的“米、个、台”等单位为计量单位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让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竞得人各自承担自己应承担的税费。
(六)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必须首先仔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并就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报名联系人:孟凡丽
联系电话:************
地址:大庆市热力集团(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热源街*号)
现场踏勘,请先通过电话沟通确认后再前往现场。
联系人:党立波
联系电话:***********
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呈祥路(大庆市第五医院对面),兴华供热三站院内。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注册咨询:**********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由资产权益方进行答复。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十、重要信息披露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权益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地披露,但并不表明已揭示标的物资的所有瑕疵;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勘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及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与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二)转让标的的交付类型、数量及状况以“不承诺、不清点、不复原”的“三不原则”交付现状为准,受让方受让后即视为已实际勘查,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三)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签订合同并接到权益方通知后,双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自书面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须在接到权益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
(四)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上述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执行权益方及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权益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违反权益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权益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如给权益方及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受让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后,受让方应清理残留垃圾,并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权益方要求自行运送处理,承担相关运费及垃圾处理费;同时应对装卸、运输及清场全过程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因运离不及时导致权益方场地空间不足,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在运离物资过程中,严禁在权益方存放地点实施任何拆解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剥离保温管外皮、分割罐体及分解阀类等。
(五)竞价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缴。
十一、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转让价款,受让方须全额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在签订合同并按时完成资产交接后。
(二)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按照公告规定,须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转让价款至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权益方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未签订《交易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如采用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或转让款,转让单位开户信息如下:
户 名: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华侨支行
账 号:*****************
(三)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权益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权益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权益方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损失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确认《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结果确认书》《交易合同》的。
十二、特别提示
(一)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二)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三)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运离、清场过程中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需求,转让方不提供前述能源介质,解决方式及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