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2025-12-18 00:00:00
潮安区沙溪镇沙二村“四母岭”沙溪污水处理厂西侧(***********)用地项目网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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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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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公易网[地](****)**号
经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决定以网上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范围
地块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潮安区沙溪镇沙二村“四母岭”沙溪污水处理厂西侧 | ****.**平方米(折**.***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且 ≤*.* | ≥**%且 ≤**% | ≥**%且 ≤**% | *** | ***.* | ** |
出让地块按现状(净地)出让,四至范围见拟出让地块红线图。
二、土地用途及规划指标
以上地块出让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年,自交地之日起计。地块有关使用条件详见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安建规条〔****〕**号)。
土地估价备案号:*************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
(一)截止竞买报名日止,凡有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等行为且未处置完毕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本宗地的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与沙溪镇签订宗地《潮州市潮安区***********地块“标准地”项目监管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与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监管协议》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出让条件
(一)项目类型:(*)地块作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产业用地,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万元,每年亩均高质量发展贡献不低于*.*万元/亩,项目容积率不低于*.*且不高于*.*,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地块产业“标准地”要求实施建设。(*)有关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节能要求。
(二)建设期限:竞得者必须在交地之日起**个月内动工建设,必须在动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
五、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
六、联系方式
(一)交易中心电话:(****)*******
(二)委托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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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