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12-18 00:00:00
缙云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五云、舒洪流域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五云、舒洪流域标段)
招标编号:缙招标 *********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如不足*名则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
* |
浙江缙屹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胡静 |
|
* |
浙江城南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丁周芳 |
|
* |
浙江盈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徐彩梅 |
|
* |
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赵秋友 |
|
* |
浙江柏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刘向梅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缙云县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缙云县水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