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18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包*)答疑 问题*:对于贵司招标复合碳源业绩问题我司提出以下疑问,我司销售业绩中销售合同产品 名称多为:生物碳源、碳源,且指标完全符合复合碳源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体现项目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请贵司及代理公司在项目评标中,能予以认可:我司提供的碳源及生物碳源产品销售业绩。 回复:可以提供生物碳源、碳源,但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问题*:关于贵司招标文件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包*、包*)中招标复合碳源业绩要求问题我司提出以下疑问: 问:我司销售业绩中销售合同产品名称多为:生物碳源、碳源,且指标完全符合复合碳源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体现项目招标公平公正的原则,请贵司及代理公司在项目评标中,能予以认可我司提供的碳源及生物碳源产品销售业绩。 回复:可以提供生物碳源、碳源,但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问题*:关于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包*、包*)相关问题的询问函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我司拟参与贵司组织的“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年排水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包*、包*)”的投标工作,在研读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得到贵司明确,具体问题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三章*.*.*“响应性评审标准”(第**页)中要求投标货物品牌“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或厂家)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或厂家)一致。”与第三章“附件*: 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响应性评审****(**页)“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两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如“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厂家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厂家一致”是否符合“响应性评审”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货物品牌(或厂家)必须与投标业绩中的货物品牌(或厂家)一致。 问题*:我司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中,如未列明供货产品品牌,可否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业主对供货产品及品牌认可的盖章“业主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以此达到资格响应性评审标准的业绩要求。为确保投标工作顺利推进,恳请得到贵司回复。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回复: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中,并未列明供货产品品牌的,投标人可以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及业主鲜公章。投标人对业绩真实性进行负责,若中标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集团制度执行,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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