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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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由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由招标代理机构舟山京海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根据现场摇号,抽取的下浮率*:*.*%,评标基准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越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纪玉水,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日历天,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舟山市数字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夏骁东,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日历天,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程彦军,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投标报价:******.*元)
评标纪要:
①在商务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绍兴国腾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⑦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 *.*.* 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拟派的项目总监和项目班子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
②在陈述和答辩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经评审发现浙江昊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五.*条“陈述和答辩为通过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不得少于**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视作放弃参与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环节作不通过处理;陈述和答辩的内容不通过的,需由出具书面评审纪要。”的规定,浙江昊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异议)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联系人:候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招标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京海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