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5-12-18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5-12-18 00:00:00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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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结算审计服务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招标文件
第*号补遗书
按照《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慈溪(新浦)服务区及出入口工程结算审计服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已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已发布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已发布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宋女士 电话:*************
招标文件补遗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补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下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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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浙江杭甬复线宁波一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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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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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