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25-12-18 00:00:00
****年度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锦州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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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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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 |
为期一年的副食品生产、采购、配送等,招标计划*个包。供货地点为辽宁锦州市指定地点。 |
见正文 |
***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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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年度副食品采购入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全品类配送。配送产品包含如下:
*.鲜活类:禽肉、畜肉、禽蛋、水产、熟食类等;
*.冻品类:冻货、冷冻食品
*.果蔬类:水果、蔬菜、豆制品等;
*.干调食品饮料类:调料、干货、杂粮、饮料、矿泉水、面包糕点等。
(二)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成立*年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 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 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以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且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监督处理部门:赵先生,联系电话:***********
物资自行采购单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