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2-18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点**分,在全季酒店(襄阳万达广场长虹路店)会议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评标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湖北航嘉麦格纳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号
项目名称:*#*****注磨检+静音房工作站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智联科慧自动化有限公司
投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 ***.** 万元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虽有*家投标人投标被否决,但是经过评议,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本项目竞争充分,各投标人均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具有竞争性的技术方案,使得投标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同意对苏州智联科慧自动化有限公司和宁波昱达智能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继续评议。
苏州智联科慧自动化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波昱达智能机械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得分为**.**,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序列:
/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条要求为:“生产线人员:(注磨检工作站*+*人,静音房回转线*人)。”,该投标人未在其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中提供详细的支持材料,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标注‘*’的条款偏离,否决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苏州立德麦自动化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近*年(****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现金流量表③利润表④会计附注或审计报告…”,该投标人未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年度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异议渠道: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