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2-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州医锦坊科技有限公司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州医锦坊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餐饮服务 | *******元 | *******元 | 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劳务服务,具体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 | 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并且在服务期限内无违约行为。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史文经 |
| 评审专家: | 陈志伟 、 陈斌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按照闽招协****〔**〕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中标/成交金额在***(万元)****(万元)(含***万元)收费费率标准*.*%;********万元(含****万元)收费费率标准*.**%;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号清华紫光浦上商业小镇*幢****单元
本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为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食堂管理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因系统获取数据固化原因生成的“*******元”无法修改,此情况已在采购时进行澄清;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及后期其他相关文件中若因系统获取数据固化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此处描述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世范路*号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幢*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话:************
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