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12-18 00:00:00
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雷士照明”隔离点资产二宗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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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临沂产业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临沂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资产:
*、“雷士照明”隔离点资产一宗,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雷士照明”隔离点资产一宗(废旧电缆、*台变压器、*台环网柜),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特别提示:标的物现状以实地踏勘为准,有关拍卖标的物的详情来电咨询。)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并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为虚拟子账号,由竞买人自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生成并自行缴纳、查询,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特别声明: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拍卖人的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对此次拍卖标的物现状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依照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的数量、品质、重量、规格、范围等与实物不符的,均以标的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须在*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逾期视为违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的账号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清运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
*、本次拍卖资产为二手物资,可能存在配件不全、无法正常使用、损坏、规格型号有差别等情况,认可标的现状,方可报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能提取超出拍卖范围以外的资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受人须承担所竞买标的的处置工作,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拆除、装卸、运输、损耗、存储费、相关税费、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及安全责任等所有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委托人监督管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孟经理 *********** ************/*******
公司地址:临沂市高新区双月园路龙湖软件园*座
临沂产业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