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2025-12-18 00:00:00
聘用法律顾问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一、项目名称:聘用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具有比较丰富的涉军法律服务经验,对甲方所涉的各类民事、行政等纠纷、历史遗留问题、人员家庭涉法及其它涉法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协助处理,必要时协助甲方办理公证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签发律师函等,次数不限;
*.派员(***名法律顾问)参加甲方所涉及的项目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现场见证工作,每次时间至少半个工作日,年度见证次数约***次,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协助处理合同洽谈、资质审核等重要事项,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签订有关法律文书和各类合同,次数不限;
*.代理甲方出面对涉法问题参与调解,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必要时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案件执行等,次数不限;
*.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次数不限;
*.年度为甲方人员及其亲属提供电话、现场答疑等法律咨询服务次数、时间不限,每季度至少开展*次法制教育(如普法讲座、法制宣传、案例警示等),年度开展法律服务进营区等活动次数不限,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法律问题论证、信访事项现场答疑随叫随到,次数不限;
*.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除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项目由代理公司支付见证费外,其他所有内容为一次性收费,不再单独收取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施工团队成员,严禁整体分包转包。
(三)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年。
*.项目预算*万元。
五、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有关说明
*.投标人可提出本项目技术参数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投标人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包括投标人意见反馈表写明投标并加盖单位公章。
*.意见反馈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以电子邮箱形式反馈的,将电子文档打印逐页盖章后,形成***扫描件,连同电子文档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
*.意见反馈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对于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但要求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进一步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