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中期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12-18
安徽/亳州 中标结果
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中期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亳州-2025-12-18 00:00:00
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中期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中期评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中期评估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日期:********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安策智库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乐社区服务中心黄山路***号时代数码港*层

成交金额******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中期评估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开展利辛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制定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中期评估、编制中期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要和采购人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魏涛、刁洪运、王继续

采购人名称: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利辛县淝河路妇幼保健院南***米路西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号吉瑞泰盛*号综合楼**楼

项目负责人:任岩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日至********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利辛县青年路中国银行院内二,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城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利辛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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