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代理的“大龙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权拍卖”项目,因项目入场发布拍卖公告时,系统内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设置错误。
现将系统内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止”与公告内容一致,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贵州嘉联华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