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2-18 00:00:00
取暖煤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取暖煤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取暖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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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 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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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暖煤采购项目 |
为沈阳市*个单位购置冬季取暖煤***吨 |
**万 |
****年*月 |
沈阳市所属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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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品初步技术要求
粒度***—****,热值≥****大卡,水分≤**%,含硫量≤*%,灰分≤**%,挥发分≤**%。
六、经济要求
*.运输方式:由销售方将煤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输、卸车、二次倒运由销售方负责。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结束后**日内完成交货。
*.验收方式:称重地点为梧桐大街*—**号检斤站,质量监测机构为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双方共同监督和取样送检,相关费用由销售方承担。
*.结算渠道:按照公对公转账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日内,按照价格***%一次性结算。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邮箱地址:**********@**.***
监督人:齐先生
电 话:***********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