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乙方的产品因技术更迭导致的无法供货,由乙方出具制造厂家说明等证明中标货物停产或技术升级的客观原因,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采购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且未增加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可以验收合格,在验收意见中应单独注明偏差内容、论证意见及处置建议。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
*.响应资料核实: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件或相关证明资料等,甲方将对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按照采购需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启动验收程序:完成安装并正常使用后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甲方。
*.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甲方组织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学校人员等至少*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对产品数量验收,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节能(环保)证明、**强制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乙方和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完成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履约验收标准:
*.完成供货并实施安装调试;
*.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
*.安装调试后达到交付使用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投标人承诺一致;
*.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