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2025-12-18 00:00:00
柳州市人民医院辅助护理服务项目采购市场调查公告
根据《柳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现对我院辅助护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前的采购需求征集并发布本市场调研公告,欢迎有意向、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提供市场调查资料。
一、项目地点:柳州市文昌路*号柳州市人民医院。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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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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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护理服务 |
*年 |
内勤人员 |
免陪护护理员 |
*. 与护士共同完成住院患者生活照护服务。 *. 根据服务患者人数派驻护理员(每服务*名患者派驻*名护理员),派驻服务人员不超过***人。 |
特殊护理员 |
负责特殊区域科室住院患者生活照护,派驻服务人员不超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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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护理员 |
供应商在医院为住院患者开展辅助生活照护服务,按照科室实际需求派驻服务人员,每个科室不少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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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人员 |
护送员 |
*.负责患者院内检查、手术、治疗、会诊等护送工作。 *.负责住院及门诊患者的各类标本运送,科室急需物品请领、送修等工作。 *.派驻服务人员不超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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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项目及内容
(一)免陪护护理员服务费:照护服务由护士与护理员协同完成,供应商需报护理员每协同照护一名患者的日服务费单价。
(二)临时护理员服务费单价:供应商在院内为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辅助生活照护服务,供应商上报向患者收取的服务费单价。
(三)外勤人员(护送员)服务费单价:院方按月出勤人数支付服务费,供应商需上报此类人员月服务费单价。
四、供应商资质需求
(一)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具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五、服务需求
(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医疗护理员并提供相应服务。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各项服务。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健全的服务管理体系,包括有完整的人员保障管理措施、相应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管理方案,以保证服务质量及患者安全。
(四)供应商为保障服务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医疗护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更新服务、培训设施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至少*人,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或调整,否则视为没有变更,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六、供应商提交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
(二)供应商须准备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简介资料、服务方案、业绩、医疗护理员信息化管理方案、优势、服务报价等 。
七、相关声明
(一)本次需求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次市场调查报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八、市场调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须在****年**月**日**:**前递交,过期提交的作无效处理。
九、联系事项
联 系 人:韩老师(护理部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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