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2025-12-17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2025-2026年度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广州-2025-12-17 00:00:00

*********年度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区民政局发布日期:********** 【浏览字号 : 浏览次数:*

  为规范南沙区镇(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工服务站项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年度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工作,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询价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年度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项目。

  (三)合同期限:**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最高限价)。报价不高于项目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为防止恶意竞争,低于项目最高控制价**%,应当提供相应说明,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项目经费为固定费用,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劳务报酬、差旅费等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费用。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广州市以及南沙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付款条件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二、项目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号)等要求,开展广州市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项目,对**个镇(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进行中期、末期评估,统筹、监督观察、稽查评估工作的实施,针对购买方、承办方、监督方实施相关培训,定期开展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经验交流和总结推广活动。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一)评估培训工作。中标单位应面向镇(街)、村(居)委会代表、承办机构及社工服务站开展中期、末期评估培训,提升各方评估意识,妥善做好评估准备。

  (二)协调统筹工作。

  *.制定方案。中标单位应结合南沙区实际情况,制定社工服务站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协助修订本区社工站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相关评估套表。

  *.沟通对接。中标单位应及时与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广州市督导中心、社工站承接机构、镇(街)等有关单位及时沟通协调评估有关事项,协助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做好监督方评价工作,及时收集督导中心、镇(街)评价意见,确保评估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改进。中标单位应及时处理项目评估相关事项,总结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针对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呈现的共性问题,对购买方、监督方和实施方进行培训指导。

  *.其他协助工作。中标单位应协助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做好评估报告公示和评估工作情况上报。

  (三)实地评估工作。

  *.实施评估。对南沙区**个镇(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中期、末期评估。评估采取现场考察、资料查阅、随机访问等多种方式综合进行,每次评估不少于*天,并配备至少*名评委及*名评估助理,评估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总结经验。完成**个镇(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中期评估后,对中期评估情况进行总结,撰写中期评估总结报告;完成**个镇(街)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末期评估总结后,对全年评估情况进行总结,撰写项目评估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总结社工站项目在服务提供、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四)监督整改工作。

  *.信息化建设。每月定时抽查各社工服务站信息化建设情况,重点查阅录入文书的及时性、完整性和专业性,导出和分析服务数据作为评估依据,并形成抽查记录,及时通报镇(街)、社工服务站整改。

  *.抽查暗访。每月定期对社工站(点)进行抽查暗访,并形成抽查暗访记录。全年被抽查的镇(街)社工站达到***%、村(居)社工点不少于**个。

  *.组织协调投诉。协助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受理事关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的投诉,并及时向相关各方反馈投诉处理情况。

  *.整改监督。负责跟踪督导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承办机构的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整改情况通报相关各方,并协助处理有关事项。

  (五)人员配备。

  *.安排评估专员负责做好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的沟通协调工作,项目合同期内常驻南沙区跟踪项目进展,协助开展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评估专员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具备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并持有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格。

  *.安排若干名评估助理配合开展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评估助理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具备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或教育经历。

  三、服务要求

  (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南沙区社工服务站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府办规〔****〕**号)等要求执行。

  (二)评估报告公示期间,如收到对评估报告的质疑或投诉,中标单位需配合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进行结果的复核,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如有必要时,需重新组织评估工作。

  (三)中标单位安排的评估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需自行回避:

  *.与被评估的服务项目或者承接该项目的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曾在承接该项目的机构任职,离职不满*年的;

  *.与被评估的服务项目或者与承接该项目的机构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公正的。

  (四)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相关制度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等证明财务制度的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连续有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拥有一支资深的、相对固定、成员不少于*名的社会工作评估专家团队,所配备的评估专家应为:*.遵守法律法规和《广州市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评估办法(****年修订)》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水平的社会工作者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具有*年以上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年以上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经验,或*年以上社会工作教育、研究工作经验;*.接受过市或区民政部门组织的社工站项目评估业务培训;*.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社会工作实务和沟通协调能力;*.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及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工作与流程(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八)为保证评估工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参与询价的单位及其关联方,在广州市南沙区内未承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且与当前南沙区任一社工服务站承办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评估公正性的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股、管理咨询、分包、本项目评估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内在该机构任职等)。报价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无利益冲突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询价、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同时参与询价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人参与询价。

  五、中标单位确定

  (一)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二)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低于控制价**%的,报价企业(单位)应提供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提供材料或理由不成立的,视为报价无效。

  (三)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报价无效。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五)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价格、项目实施方案及团队实力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具体详见附件《*********年度南沙区社工服务站专业评估项目评分表》。

  (六)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应标单位的最终综合评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则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对上述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再次评议,以技术方案优劣顺序确定排名;若技术方案评议仍无法区分,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六、资料提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拟参与应标的单位请于****年**月**日**:**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具体包括:

  *.项目报价方案: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报价单(含费用明细)、评估团队配备情况、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报价单位资质证明:应提供资质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同类型项目经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在广州市南沙区承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承诺书、内部管理制度、完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无违法失信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联系人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和骑缝公章,胶装装订成册后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单位需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工作日内**:**前),也可通过***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号***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邮编:******。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