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18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2-18 00:00:00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卓浩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成龙大道二段***号*栋*单元**楼****号(自编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津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模范街**号
被投诉人: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号***栋*楼*******号
四、基本情况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津区应急管理局****年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应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本项目中标结果使我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
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方案未按照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进行评审,本项目中标结果使我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