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
四川/阿坝 质疑投诉
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阿坝-2025-12-18 00:00:00
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阿坝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阿坝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禾丰源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梁平路*#地块

被投诉人: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阿坝县阿坝镇德唐路十一号

被投诉人:四川蜀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号**栋光华中心*座**楼****号

相关供应商:华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区*号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蜀瑞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坝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就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事项*,我公司认为:本项目供应商应具有包含“草种”经营范围的《林草种子经营许可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草种管理办法》第五章草种经营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所规定必须具有的资格条件,中标人通过资格性评审也是因为评标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要求评审所致。

投诉事项*:就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事项*我公司认为:根据《草种管理办法》第四章草种生产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中标人提供的草种制造商无草种生产许可资质,为不合法的草种制造商,因此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内容不实、虚假承诺,按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阿坝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