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18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都江堰市教育局****年滨江小学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

地址: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教学仪器电化教育站

地址:都江堰市善政路***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号二楼

四、基本情况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都江堰市教学仪器电化教育站都江堰市教育局****年滨江小学空调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本次采购空调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指向海尔或极少数品牌,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指向特定品牌,有明显的排他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中的软硬件系统是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限制条款。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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