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8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2-18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2-18 00:00:00
都江堰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都江堰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敬老院****年大宗主、副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吉亿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都江堰市灌口街道蒲阳路社区碧玉巷**号
被投诉人:都江堰市民政局
地址:
四、基本情况
都江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都江堰市民政局敬老院****年大宗主、副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项目属性为“服务类”,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属性应该为“货物类”;项目评审内容:“技术或者服务水平(*)车辆及人员投入情况,*、供应商拟派人员具有食品检验员证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的,每有*人得*.*分,最多得*分;本项目最多得**分。注:提供响应的人员有效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存在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项目评审过程中,以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家未终止评审。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引用失效且不符合实际的相关国家标准,作为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引用失效的国家标准导致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进而影响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都江堰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