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2025-12-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居第一中学****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及器具采购(智慧黑板)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天亿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北路双塔路**号绿地智慧城**楼****室
被投诉人:遂宁市安居第一中学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南路**号
被投诉人: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遂安大道南段(两中心五馆旁)政务服务综合大楼*楼
四、基本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遂宁市安居第一中学安居第一中学****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及器具采购(智慧黑板)(*****************),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控制主机和整机总连接针脚数不超过*****”的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构成对“希沃”品牌的变相指定,《质疑答复函》的反驳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询价通知书中多项功能描述与希沃独家功能完全一致,《质疑答复函》以“投诉人未列举参数、检测报告无效、已开标即有*家以上响应”为由否定质疑,理由不成立。
投诉事项*:超期回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