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川酒大厦第13层
2025-12-18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39号川酒大厦第13层
四川/成都-2025-12-18 00:00:00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号川酒大厦第**层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号川酒大厦第**层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不备查。 二、其它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权清晰,均有不动产权证,不涉及抵押、诉讼、担保等事项。 *.截至首次挂牌公告日,本次转让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租赁期限、优先权情况见本公告“资产概况”栏目。若需进一步了解租赁合同内容请与转让方联系。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知晓并认可租赁合同内容,成交后,转让标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受让方应与现租户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并应与原租赁合同约定事项保持一致,受让方与现租户协商一致情况除外。转让标的交付前(不含当日)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交付后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涉及现租户租赁转让标的向转让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确定交接方式。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实地勘察及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标的范围、面积、性质、结构、户型、消防、水电气线路、室内设施、权利限制、权证过户、物业管理、转让标的交付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若成交时,转让标的租赁到期且空置,转让标的移交之日前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之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挂牌价为含税价。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涉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移交并且转、受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办理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相关材料。办理完成时间以办理权证变更相关部门进度为准。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首期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款时,为全部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款时,为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采用分期付款的,分期付款余下交易价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每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一笔余下交易价款即向转让方划转一笔,直至全部交易价款(不含利息)结算完为止。 *.其他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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