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12-17 00:00:00
****年常太镇农村污水设施维护改造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常太镇农村污水设施维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邀请福建元福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洲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祺迈建设有限公司*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
*)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万元,按维护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
*)招标范围和内容:常太镇区域内排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全镇污水提升泵站的设施设备故障排查、维修维护,各类污水井盖、污水管道破损修复,污水管道清淤疏通,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收集,防汛抢险等紧急维护改造任务。施工维修需求响应需满足响应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察看,**小时内进场施工,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工期要求:总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万元,超过的施工部分不予计量和计费,承包人需自行承担因造价超过**.*万元限额的风险。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年**月**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的为准。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元),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内*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媒介发布公告。
**.其他说明:无。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号*号楼***室
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