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5-12-18 00:00:00
攸县黄丰桥镇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区配电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攸县黄丰桥镇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区配电工程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现更正为: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原谈判须知前附表内容:
第**.*(*)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现更正为:
第**.*(*)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工程项目为*%***%)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公告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雪花社区上下巷
(*)联系人:阳鹏
(*)邮 编:******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文化路***号
(*)联系人:陈女士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