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12-18 00:00:00
一、项目介绍
*、项目发起人:长江南京航道局
*、项目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局****年航标器材中转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为保障我局航标器材采购及时及备品仓储充足,充分考虑到我局的航道生产实际需求,现拟开展****年航标器材码头中转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包含**万元年度器材中转费用和*万元初次集中转运费用)
*、技术要求:
谈判单位经营范围含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能在南京提供长江沿线生产经营性码头且码头后场不少于***平米的陆域堆存场地、(现场照片或实地考察)。陆域及码头需要有吊装设备,陆域与码头间具备短驳能力。需要承担我局航标器材的存储服务以及器材从堆场至船舶的中转运输服务。
合同签订后由入选单位组织一次新场地与南京桥北中铁大桥物流基地之间的航标器材集中转运(器材清单:柱形浮鼓Φ*******、船形浮具*****、锚链Φ*****、马鞍链Φ****、预制锚石*****、预制锚石****、锥体(锥形架)**、罐体(罐形架)**、灯船架**、柱形(浮鼓架)**、电瓶箱***等,因仓储物资数量会因工作原因适时增减,具体以实施转运时实际数量为准,潜在响应单位可联系实地查看)。
报价费用含码头及陆域堆场的装卸费用、短驳费、场地堆存的仓储费以及初次器材集中转运费。其中:初次器材集中转运费在转运完成后进行结算;码头及陆域堆场的装卸费用、短驳费、场地堆存的仓储费用按季度结算,如因工作需要,我局可以在提前一个月告知的前提下要求终止合同,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计算。
二、报价形式:
报价分航标器材年度中转服务费和初次集中转运服务费两个部分,每个部分报价不得超出年度分项预算,分项报价需加总。响应供应商需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报价,评审组依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入选供应商。
三、合同签订:本项目采取框架合同形式签订,费用结算按照实际服务时间结算。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四、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
五、响应文件要求
(*)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单;
(*)公司简介;
(*)三年内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截图时间在采购文件发出日期之后即可);
(*)三年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信用中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截图时间在采购文件发出日期之后即可);
(*)响应文件在评审开始前需保持密封。
(**)所有提交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扫描件一份。
六、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联系人:侯工 联系方式:***********
王工 联系方式:***********
七、评审时间与地址:时间:****年**月**日,上午*:**。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号*座****室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