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5-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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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三甲医院医疗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电视、饮水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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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三甲医院医疗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电视、饮水机)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的二、投标人资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现更改为:“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增加:招标文件«第五篇 评审工作大纲»*.价格分值的“备注:*、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新增:“*.*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应条款序号顺延。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原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人民医院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蓬莱路高第里***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号(科创公园)*栋****室
联系方式:************
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采购人)、刘小姐(代理机构)
电 话:************、************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