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发中油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披露
2025-12-18
山东/济南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南城发中油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披露
山东/济南-2025-12-18 00:00:00

南城发中油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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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南城发中油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南城市发展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济南城市发展集团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运营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实收资本*.**万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实收资本*.**万元。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分三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资产运营公司**.*万元,中石油*.*万元)、二期出资***万元(资产运营公司***万元,中石油***万元)、三期出资***万元(资产运营公司***.*万元,中石油***.*万元)。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睿会审字(****)第****号审计报告、同诚评估字(****)第*******号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实缴***万元注册资本的能力,并提供支付能力证明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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